活體肝臟移植
活體肝臟移植
何謂活體肝臟移植:
活體移植指親屬間相互捐贈,此種活體肝臟移植是從活人身上取出部份肝臟,移稙至需要肝臟的病人身上,活體肝臟移植為病人創造最後生機。加上肝臟因為可以分割做部分移植,這也是除了腎臟可以活體捐贈之外,為第二種可以活體捐贈的重要器官,更增加了活體捐贈成功的可能性,也增加末期病人治癒的機會。
因為活體移植有許多的優點,世界各國肝臟移植中心都在從事有關的研究及發展,今天活體肝臟移植的手術成功率,由早期的50~60%提升到現在的90%以上,加上隨著成功的手術經驗及知識的累積,相信在未來活體肝臟移植可以成為治療末期肝病患者的最佳選擇。
活體肝臟移植對象:
由於肝癌是國人的頭號癌症殺手,大部分的肝癌病人在確診時,多半已經是癌症末期了,又常常併有肝硬化的症狀發生,所以能接受外科手術切除或肝臟移植的病人比率普遍不高。
活體肝臟移植術後注意事項:
肝臟移植術後需每天按時服用抗排斥藥物,目前肝臟移植一年的存活率已可以達到80-90%,但是要維持往後的健康人生,必須充分的與醫護人員配合。
活體肝臟移植的好處:
包括:(1)可在移植前做好完全的評估及準備,同時選擇在捐贈者及接受者身體狀況最好的時候來做移植,這樣可以提高活體肝臟移植的成功率。
(2)可以調整捐贈者及活體肝臟移植接受者手術開始的時間,使肝臟缺氧的時間減到最短,手術成功效果大增。
(3)解決捐贈器官缺乏的問題,肝臟因為可以分割做部分移植,因此有了活體捐贈的可能性,避免患者因為等不到肝臟而死亡,相對增加末期病人治癒的機會。
(4)親屬間會有比較好的組織配對,減低手術後排斥的機會,可以造福更多的病患。
活體肝臟移植醫生資格:
由於是活體肝臟移植捐贈,事涉捐贈者與受贈者雙方的健康,因此對於執行活體肝臟移植的醫院及醫師都有資格上的特殊要求。根據衛生署的規定,要取得活體肝臟移植醫院的資格,除了必須是區域教學醫院以上的醫療院所,還應有具消化系內科及消化系外科專科醫師各兩位以上,其他還要有臨床藥理、病理、移植免疫、麻醉、感染症、呼吸治療、精神科、血液學、血液透析、神經科、影像醫學暨介入性治療專長的醫師、移植協調員及社會工作專家等,要有體外循環及人體器官移植免疫檢驗設備,也要有器官移植專責單位。其目的在於以團隊整合的方式,能夠提供捐贈者與受贈者最完整而安全的醫療照顧。執行手術醫師的技術更在要求之列。依衛生署規定,執行活肝移植的醫師必須先取得屍肝移植醫師的資格,擔任第一助手以上參與肝臟切除手術三十例以上,且要有人體肝臟移植經驗到少五例以上,其中需有一例部分肝臟移植的經驗,且一年存活率達七成以上,才得以從事活體肝臟移植的手術。
2008年12月6日至7日於臺灣臺北市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『2008年慢性肝炎及肝臟疾病研討會』,將針對「慢性C型肝炎治療及肝臟移植的現況」進行深入的研究探討,並邀請高雄長庚醫院陳肇隆院長主講,歡迎肝臟移植臨床醫師,及醫生臨床研究所碩、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者參加到場共襄盛舉。







